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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211工程大学名单

  全国共有211工程大学112所,其中有4所两地办学高校和一所分校(山大威海分校),分别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所以,本文采用117所的计算方法。

  其中,设置美术类本科专业的有82所,组织美术校考的有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上海大学等4所,其余78所均不组织美术类校考。

  但是,由于2020年疫情,部分高校取消了春节后的校考,改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中央民族大学:已完成专业考试的桂林、郑州考点的考生成绩有效,仍按原方案执行(计划不分省);取消尚未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现场考试。

  清华大学:艺术史论专业不组织初选,对已报名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报我校艺术史论专业志愿。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在高考后进行现场校考。

  上海大学:取消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校考。保留上海美术学院各专业面向省外考生组织的校考。另外,上海美术学院的动画、美术学(史论)专业历来不组织校考。

  目前仅部分高校发布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所以本文目前仅已发布简章的211工程大学,将持续更新,仅西藏大学等高校暂未公布招生计划。

  01、北京高校

  一、清华大学(C9联盟,985工程)

  不校考专业:艺术史论专业不组织初选,我校将对已报名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报我校艺术史论专业志愿。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5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全部合格,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2门选修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选考必选科目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校考总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100

  二、中国人民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绘画(中国画、油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景观建筑)、动画(新媒体)】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辽宁、湖南、湖北、广东、四川、黑龙江、陕西、河南、内蒙古、江西、广西、山西、福建

  1.各招生专业具体规则: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2.对于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4.文化成绩要求:

  报考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一致,但需参照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本科批次线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5、美术统考成绩要求:

  绘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

  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三、北京师范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辽宁、山东、安徽、云南、甘肃。

  录取规则: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 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一、二本招生的省份及上海市为自主招生参考线,浙江为一段线)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 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改革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 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中央民族大学(985工程二期)

  1、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

  承认统考省份:北京市

  录取规则: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生源招生,报考该专业的北京考生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且须于高考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场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新生享受北京市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特殊规定:需要参加面试

  2、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

  已完成专业考试的桂林、郑州考点的考生成绩有效,仍按原方案执行(计划不分省);

  取消尚未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现场考试,已完成报名但尚未考试的长沙、兰州考点考生给予退费;

  统考计划数为120名,按照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制定分省计划,不再细分专业,考生入校后按照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及专业志愿确定专业。北京8,天津2,河北8,山西4,内蒙古6,辽宁6,吉林4,黑龙江4,江苏4,浙江4,安徽4,福建4,江西4,山东9,湖北4,湖南6,广东4,海南2,重庆3,四川5,贵州4,云南2,西藏2,陕西2,甘肃6,青海2,宁夏2,新疆5。按照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如果省级招办将该专业放置在平行志愿批次、使用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照省级招办规定执行)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五、北京理工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方向)】

  招生省份: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陕西、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

  1.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参加高考且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

  3.符合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色弱;

  4.外语语种为英语。

  录取原则:我校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录取。各省份艺术类投档方式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相关规定。

  1.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

  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绘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数字动画艺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招生计划:北京8、天津3、河北9、山西3、内蒙古3、辽宁3、吉林4、黑龙江3、江苏2、浙江2、福建3、河南4、湖北4、湖南4、重庆2、四川2、山东11。

  专业成绩要求: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75%(含)。

  文化成绩要求:未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的140%。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的合成分录取。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50

  不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严格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合成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七、北京林业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包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5个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内不分具体专业,第二学年结合学生的成绩及志愿确定具体专业。

  招生省份:河南、辽宁、陕西、广西、福建、北京、山东、河北、广东、湖南、安徽、四川、江苏、湖北、江西、浙江、黑龙江、重庆、甘肃、贵州、山西、云南、内蒙古。

  成绩要求: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其中四川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四川省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70%(含),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60分(150分制)以上。

  录取规则: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

  八、北京邮电大学

  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面向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六个省份招生,文理兼招(对于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考生,该专业选考科目不限),

  录取规则:对于符合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且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及以上的考生:

  1、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分科制定计划数的省份,文理科按照招生计划数分别排队;文理不分科制定计划数的省份,文理科一起排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满分)×7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九、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珠宝首饰设计方向)

  招生省份:辽宁、福建、河南、广西、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海南、重庆。

  录取原则

  ①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色盲色弱。

  ② 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控制分数线。

  ③ 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④ 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及录取规则。

  ⑤ 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70%,专业课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文理合并公布招生计划或注明“文理兼招,统一排队”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高考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50×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30%

  十、北京交通大学

  1、校本部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计划招生80人,文理兼招。

  成绩要求美术统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文化课成绩达到35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同科类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40%(150分制为60分)。

  录取规则:对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投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文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4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要求,则按其统一要求执行录取。

  2、威海校区

  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学费85000元/年

  招生地区:北京、河北、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浙江、湖南,计划招生40人,文理兼招。

  录取规则:对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考生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150分制为105分)。

  备注:两个校区的专业不能互转,院校招生代码也不同。

  十一、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吉林、河南、北京、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湖南

  录取规则: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英语成绩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以上。

  2、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十二、北京化工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安徽10人、北京7人、河北13人、河南12人、山西7人、四川5人、广东14人、江西4人、湖北7人、湖南4人、江苏10人、辽宁4人、山东11人、黑龙江4人、内蒙古2人、吉林1人。

  录取规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本省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外语语种限英语,且英语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英语高考总分的40%(含)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十三、北京工业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类(绘画、雕塑)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

  成绩要求: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省(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录取规则:1.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3.对于文理分投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分省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

  4.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5.学校对政策性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录取原则。

  十四、中央财经大学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河南、湖南

  录取规则:

  1.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均折合成750分满分)和省级统考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和分省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0.5+(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0.5,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文化课成绩;②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特殊规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省级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当地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且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制,非150分制的须进行相应折算),美术统考成绩合格。

  02、天津高校

  一、天津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

  专业成绩要求:取得美术统考合格证,且统考成绩达到总分80%(含)以上。

  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次控制线的80%(四舍五入取整),高考英语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满分150分依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的分数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80%)×440/480,其中普通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理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值执行。

  录取原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录取,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如果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高者,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以上均相同,依次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

  4.内蒙古考生在艺术类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有其它统一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执行。

  二、南开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山东、河南、湖南、浙江、重庆、四川、天津

  录取规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40%+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6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对于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以上规则录取。

  特殊要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一本线的70%(四舍五入取整),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省统考总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

  03、河北高校

  一、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产品设计专业)

  招生省份:河北、山东

  成绩要求:取得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录取规则:我校执行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我校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我校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二、河北工业大学(隶属于河北省,位于天津市,非中央直属高校)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待定。2019年面向河北、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山东等省份招生,不组织校考。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一)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各省份计算的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二)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重要说明:河北工业大学位于天津市,但属于河北省教育厅。

  04、山西高校

  一、太原理工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招生专业: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山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江苏

  录取规则: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05、内蒙古高校

  一、内蒙古大学(省部合建高校)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满洲里校区)

  招生省份:内蒙古

  录取规则:在参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06、黑龙江高校

  一、东北林业大学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河南、河北、山东、湖南和江苏

  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课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校艺术类专业课采用省级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如若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专业。

  二、东北农业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动画设计三个方向培养;环境设计专业按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两个方向培养。

  招生省份: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南、湖南、河北、安徽、山西。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07、吉林高校

  一、吉林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录取规则: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招生计划,依据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先原则,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3、若省级招生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二、东北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雕塑(五年制),美术学(师范),美术学【入学一年后分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综合材料绘画进行培养】,设计学类【入学一年后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行培养】

  招生省份:广东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吉林省、江苏省、辽宁省、内蒙古、山东省、山西省、天津市。

  专业成绩要求:美术统考成绩合格,且不低于生源省(区、市)美术类省统考满分乘以80%所得分数(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

  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美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录取规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对于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2.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结合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于分文科、理科公布招生计划的招生省份,按照文科、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录取。

  三、延边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吉林、黑龙江、山东、内蒙古

  录取规则:文化课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文化课投档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国家政策执行。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文化成绩×60%+统考专业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艺术文、艺术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

  08、辽宁高校

  一、大连理工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招生省份: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特殊规定: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

  二、东北大学(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B类)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9省

  录取规则:按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分省排序,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

  特殊要求:美术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适用于省统考满分为300分的省份,对于省统考成绩满分非30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如浙江省统考成绩满分为100分,则浙江考生省统考成绩应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73.33=220*100/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400分。

  三、辽宁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学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湖南

  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含加分)/2+专业成绩(统考)。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09、山东高校

  一、山东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特殊规定: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

  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湖南、河南、山西、安徽、江苏、江西、浙江、辽宁、河北、北京、福建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20年美术类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特殊规定: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

  说明:山东大学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是两所独立的大学,但毕业证却是同样的(山东大学)。

  10、安徽高校

  一、合肥工业大学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安徽省、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山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北省、广西省、四川省、辽宁省、吉林省。

  录取规则:文化课高考成绩和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分统一排序,不设专业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并严格要求执行时,执行生源省份规定;除此以外省份(包括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但允许高校采用本校计算公式计算的),均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60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40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成绩高者。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二、安徽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招生专业: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安徽、河北、陕西、四川、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

  高考成绩要求: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须达到本科线的110%;山东省考生须达到山东省划定的第一段控制线的110%;浙江省考生须达到浙江省划定的第一段控制线);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须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省考生须达到山东省划定的第一段控制线,浙江省考生须达到浙江省划定的第二段控制线)。对于江苏省艺术类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值,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值。

  录取规则:按各省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江苏高校

  一、东南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

  招生省份:江苏、河北、河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安徽、北京、广东

  录取原则:1、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中填报我校。

  2、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3、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专业统考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总分或者投档成绩相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和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二、江南大学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全国

  (一)美术统考成绩合格。

  (二)文化成绩要求: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取文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分值高者)。对于合并批次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四)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三、苏州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1、采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涉及省份:1.浙江、四川、河南;2.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以上已参加过校考并有合格考生的省份),具体另行公布。

  2、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①江苏、湖南、山东、河北、辽宁、广东、安徽、上海;

  ②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以上已参加过校考无合格考生的省份),具体另行公布。

  (2)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

  ①北京、河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②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广西、贵州、甘肃、青海、宁夏(以上已参加过校考并有合格考生的省份),具体另行公布。

  四、南京师范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其中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师范)、中国画(师范)、绘画(师范)三个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湖南、福建、山西、安徽、内蒙古、北京、河北、上海、江西、湖北、广东、四川

  录取规则:

  1.我校在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不包括内蒙):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3.内蒙古: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五、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安徽、四川、广东、浙江、福建、北京

  录取规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控制线,按规定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中,若所在省市考试院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南京理工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河南、湖南

  录取规则:使用生源省(区、市)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予以录取。

  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省、河北省、浙江省、湖北省、安徽省、山东省。

  录取规则:进档后,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计划分省,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

  12、上海高校

  一、同济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含数字媒体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湖南仅招理科考生;其他省份招生不区分科类,文理兼收。

  专业要求:不组织校考,采用美术统考成绩。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文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的分数线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40分÷480分,其中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理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值执行。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投档,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同济大学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二、上海交通大学(C9联盟,985工程)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含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上海15名、江苏7名、浙江8名

  文化要求: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线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的分数线=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40/480),其中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江苏省文、理科一本线的较低者执行。

  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合成录取总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文化考试成绩×60%,按合成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华东师范大学(985工程二期)

  1、设计学类:招生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数码艺术、动画设计、插画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空间与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公共艺术设计、影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面向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广东等省份招生。

  2、美术学类招生专业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内蒙古、湖南等省份招生。

  3、录取规则:

  承认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四、东华大学

  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招生省份:全国。

  录取原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如省(区、市)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单科成绩要求: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五、上海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概况:所有专业在上海市不组织校考,美术学(美术史论)、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在省外也不组织校考。

  一、上海市考生录取规则

  1、上海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规则

  (1)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投档至我校的考生:

  ①达到我校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

  ②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③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④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

  (2)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投档至我校的考生:

  ①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③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④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90%;

  ⑤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排序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2、上海电影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1)动画专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②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上海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按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合成分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②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65%;

  ③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合成分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660/450×50%+高考文化成绩×50%

  (3)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二、外省市考生

  1、上海美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投档到我校的江苏、山东、浙江、安徽、湖南等省份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自主招生控制线的90%;

  ③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④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⑤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2、上海电影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投档到我校的山东、江苏、辽宁、安徽、广东、河北等省份考生:

  ①若所在省市有相应专业统考,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2)动画专业,投档到我校的江苏、山东、浙江、安徽、湖南、四川等省份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合成分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投档到我校的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广东 山东 河北等省份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六、华东理工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河南、陕西

  投档原则: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录取原则: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以综合分为依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对于文理兼收(含不区分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统一排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对于区分文科、理科招生计划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文科、理科分别排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份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折算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当文科线=理科线或不区分文理科时,考生文化成绩不用折算。

  13、浙江高校

  一、浙江大学(C9联盟,985工程)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大类录取,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学习。

  招生省份:北京、山东、浙江、上海、辽宁、河南、湖南、江苏。

  文化要求: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省份:按省考试院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

  备注:浙江大学今年取消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往年浙江大学设计学类、中国画,要求考生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满分150分),其中江苏考生要求语文96分、外语6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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